• facebook分享
  • Plurk分享
  • mail圖示推薦轉寄
  •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

修正「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組織規程」第三條、第五條、第十二條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十六日施行。 附修正「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組織規程」第三條、第五條、第十二條。

刊登日期:2022/11/30
發文日期:2022/11/3
發文文號:府行法字第1110210718號
修正「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組織規程」第三條、第五條、第十二條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十六日施行。
附修正「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組織規程」第三條、第五條、第十二條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附件:
  •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組織規程第三條、第五條、第十二條
  • 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    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    服務時間:上午8:00~12:00、13:00~17:00(彈性上班時間:上午8:00~8:30)